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财政预算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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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开发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已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随市级财政预算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各项事业发展要求有重要意义。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预算法》为准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财税改革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质可持续税源;深化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行为,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财政各项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为开发区赶超发展、示范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平稳发展 (一)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性,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8.6亿元,同口径增长8%;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91亿元,同口径增长79%。建立健全收入预期目标考核机制,各征收、执收单位要细化收入任务,落实收入责任,特别是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与非税收入的征管,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各征收、执收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依法征收,确保收入及时缴库。关注“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主动做好对接。 (二)优化财政支出,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2.1亿元,剔除部分基金转列因素,同口径增长6.4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35亿元,同口径增长120.5%。各单位要从推进开发区赶超发展大局出发,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有保有压”的要求,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全力支持产业新城建设。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思路,严格区分市场性与公共性,着重在支持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上下功夫;着重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五水共治”、“两美”建设等中心工作上做文章。加大奖补资金整合力度,逐步完善以产出为导向的的差别化财政奖补机制。 (三)严控行政成本,扩大预算公开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一系列厉行节约的政策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财政供养范围,降低行政成本。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除涉密部门外,各部门预决算都要全面公开。 (四)强化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专项整合力度,对绩效评价差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建立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前置制度,对绩效目标不明确、测算依据未细化、未量化的,严控预算安排。建立预算执行和审查监督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制度,重点加强严重超工期、超概算的项目监管审核。 (五)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依法理财能力。 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 号、45号、62号等国家财税改革精神,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把预算管理改革作为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做好制度衔接,及时修定与新预算法规定不相适应的文件、政策、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的编制,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国办发[2014]70号,结合其中提出的盘活存量资金十条具体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建立盘活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规,按照债务甄别和清理情况,将属于政府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和债务风险提前防范工作。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基础建设,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附件: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5.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三公经费”等预算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4月29日
抄送:市人大预算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1
注1:1.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部分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2015年市区新体制开始实行,市区共享收入实行总额分成;同时,建筑业外驻温纳税户所形成的收入下放给各区。 3.2015年财政预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时,因建筑业下放基数未确定,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尚未考虑该因素。现建筑业基数已确定,故重新预算安排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亿元,同时2014年基数作相应调整,同口径增长8%。 附件2
附件3
注1: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部分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按上述口径调整。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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