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强区建设2015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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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室)、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强区建设2015年度行动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7月10日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强区建设 2015年度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五化战略”,深化落实“十大举措”,按照温州市工业强市建设2015年度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四换三名”为抓手,以有效投资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培育主导产业集群为方向,坚持“稳中求进、转型示范”的工作基调,全面开展“五大行动”,努力争创新常态下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一)增强规模效益。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63亿元,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75亿元,增长9%;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12%以上。 (二)扩大有效投资。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工业投资增长20%,其中技改投资增长20%,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 (三)优化产业结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以上。时尚智造产业、信息经济快速发展。 (四)提升创新能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2%左右。争取全区工业新产品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23%。 (五)加强集约发展。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废水排放量降幅在5%以上。完成市下达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强联创”行动,增强工业规模效益 1.推进工业核心强区建设。全面实施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全力推进集聚区核心区块建设,加快推进金海大厦、海洋科技创新园等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在建工业项目基本实现结顶或竣工,竣工项目实现全面投产,全力打造产城新区工业经济增长极和竞争制高点,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商务局、星海街道、城建公司) 2.推进工业强镇建设。根据海城、沙城、天河三街道发展水平和区域条件,以“四换三名”为抓手,加强产业规划,找准产业定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企业培育,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传统优势产业“工业小镇”。(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工业强企建设。实施“三名”工程,组织开展省、市“三名”企业培育试点,力争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新增年产值超亿元企业8家。深化质量强区建设工作,着力实施品牌培育战略,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培育一批优秀的知名企业家和新生代企业家。推进重点行业、风险企业整合重组试点工作,确保2015年企业重组工作有质的突破。实施“三转一市”计划。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全年争取个转企100家,其中工业个转企60家;完成小升规企业50家。推动有限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确保全年全区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0家,力争推动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开展“星级企业”评选,出台评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星级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扶持服务,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质监分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机器换人”技改攻坚行动,增强有效投资力度 1.实施“机器换人”工业技改攻坚行动。2015年全区组织实施50项“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其中重点技改项目10项(详见附件1),总投资超15亿元,全面提升我区企业的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全年重点推进1个以上“机器换人”技术改造示范行业,努力实现技术改造投资40亿元以上,增长率达到20%以上,技术改造占工业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2%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招商引资。确保2015年温商回归到位内资35亿元,谋划编制15个区级重点招商入库项目,促成13个投资协议签订,推进2014年签订的12个投资协议落地履约。坚持抓签约与促落地并举,促成投资协议签订及项目落地履约,推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狠抓项目攻坚。全区加快开展推进“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加快推进一批已供未建项目、一批在建但进展缓慢项目、一批已建未投产项目、一批投产未达产项目、一批在谈未签约落地项目,突出抓好投资主体责任,促进有效投资持续扩大,确保今年完成工业投资66亿元,为我区转型升级赶超发展提供支撑、注入动力。(责任单位:商务局、住房与建设局、国土分局、经济发展局) (三)实施现代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增强产业竞争力 1.培育提升“五一○”产业。围绕做大做强汽车关键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五一○”产业培育提升重点项目,谋划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兴产业的重大招商活动,力争新引进2个10亿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五大支柱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各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发展时尚特色产业。依托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基础,大力培育发展啤酒、饮料等食品产业集群,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向时尚化方向发展。加快服装鞋革、水暖洁具、民用电器等传统特色产业集群触网,形成互联网和产品时尚设计、品牌运作、展示展览联动发展态势。加快发展有助于提升制造水平的专业设计和配套领域的创意设计,推动设计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模式升级,促进时尚产业链延伸。开展时尚智造企业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质监分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大力发展信息产业。规划布局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承接平台,建立重点项目库,重点引进激光与光电、物联网等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引进投资额超亿元电子信息企业2家以上。对电子信息企业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产业规模、产业链协同、产品特点等分别制定培育方案,对龙头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以重点推进,力争新培育超亿元电子信息企业3家以上。加快发展系统集成、工业软件、集成电路等电子信息企业。培育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业。力争2015年规上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商务局) 4.提升配套基础产业。在电镀、铸造、紧固件等行业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电镀、酸洗等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服务业,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局、市政环保局) (四)实施“两化”融合行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1.加大“两化”融合力度。推进开发区“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创建,支持企业“两化”融合技术改造,力争骨干企业ERP应用率50%以上。推进工业企业“电商换市”,规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覆盖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局、商务局) 2.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力争全区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5%左右。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 3.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开发,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激光应用示范项目,攻克突破2项以上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技术难题。组织实施新产品新装备开发计划,争取省首台(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优秀新产品5项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经济发展局) 4.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提升浙大、哈工大开发区技术转移中心等产业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培育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6家,培育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家。(责任单位:科技局、经济发展局) (五)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增强绿色发展水平 1.整治提升“低小散”块状产业。以电镀、印染、造纸、塑料、铸造、鞋革等行业为重点,针对低端落后产能和“三合一”等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等突出问题的工业区块,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全年完成合成革生产线削减50%以上的任务,全面完成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扫尾工作。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后管理,打造整治标杆企业。全面实行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排污权回购、抵押、交易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定价。实现市控以上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全覆盖,提高系统运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政环保局) 3.实施“八个一批”节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及技术。推进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确权工作。推动年用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监察管理,重点抓好40家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全年腾出0.1万吨标准煤左右用能空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政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抓好国家和省、市、区系列扶工惠企政策落实。完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用地、用能、用水、信贷等方面要素配置相挂钩,实施资源差别化配置。(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市政环保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土地保障,确保新增建设用地50%以上用于工业,优先保障510产业重点项目。加大低效地利用力度,力争改扩建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商务局、住建局、经济发展局) 强化金融保障。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新三板”、企业债、风投创投、众筹等金融创新,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再贷款政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局) 加强人才保障。将工业企业人才作为国家、省、“市580”申报遴选的重点对象,实施创新创业型紧缺人才“猎才工程”,做好“551”人才的选拔培养及考核工作。加强企业经管管理人才培训。做好工业企业重点创新团队引进培育工作。(责任单位:组宣部、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局) 加强用电保障。安排电力投资2.35亿元左右,建成投产4项工程,加强配电网改造,满足各街道、工业园区、重点工业投资项目、重点工业企业的新增负荷供电。(责任单位:供电分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开发区工业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各项计划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工业创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工业创强计划。(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强镇、强企建设考核工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季度排名通报制度,形成争先创优氛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深入开展助企服务工作,落实涉企优惠政策。开展“破两难、纠四不”作用效能整治专项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组宣部、党政办) 附件:1.2015年度各街道重点工作年度计划任务表 2.2015年度“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十大重点项目 3.2015年度工业强镇(街道)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各街道重点工作年度计划任务表
附件2 2015年度“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十大重点项目
附件3 工业强镇(街道)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备注:各街道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对上年工业强镇建设工作进行自评,报经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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