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18-00226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8-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基本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招商活动,接待外商投资考察团组,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参与引进项目的洽谈,各类省、市级境外展会的承办,促进项目落户;负责外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外贸融合发展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贸易流通、国内经济合作、网络经济工作,联络服务商会等工作;联系外办、台办、侨办事务。
二、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商务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7.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19.65万元。商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3147.47万元。
(二)关于商务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收入预算314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7.47万元,占100%。
(三)关于商务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支出预算 3147.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19.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7.96万元,公用支出45.86万元,项目支出2883.65万元。
(四)关于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147.4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7.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19.65万元.
(五)关于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147.47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6201.06万元,减少3053.69万元,主要是对企事业的补助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占0.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19.65万元,占89.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招商引资、机关后勤保障运行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支出2819.65万元,主要用于涉外发
展服务对企事业的补助支出。
(六)关于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4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商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商务局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温商、外商以及来我区考察的客商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商务局专项公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3.6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单位结余:是指上年度预算未使用完毕需继续纳入本年度预算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专户资金预算)。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