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烟台村、永寿村经济合作社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C505-d-5地块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向本局提出规划核实申请。 该项目许可总建筑面积5855.90㎡(包括:车间、门卫),许可计容面积5855.90㎡。竣工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5855.90㎡,与许可面积一致;其中:门卫实测建筑面积为18.33㎡;车间实测建筑面积为5837.57㎡。实测计入容积率总面积为5855.90㎡,与许可面积一致。 该项目室外地坪设计高程为4.50米,现场室外地坪实测高程为4.56米;室内设计高程为4.80米,室内实测高程为4.73米。该工程项目的绿地率规划要求是20.10%,实测绿地率为20.18%。机动车位规划设计要求18辆,实测停车位19辆。 我局对该项目拟作规划认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6996115,85851230) 特此公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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