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18-0225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 |
成文日期 | 2018-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浙集(开)办〔2018〕1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全区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全区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移风易俗试点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移风易俗工作,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全域文明水平,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8-2022年)》(温委发〔2018〕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深化、全程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要求,通过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专项行动,破除婚事风俗中的陈规陋习,全面提升浙南产业集聚区精神文化建设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推行婚事新办“三项制度”。一是推行宴席套餐制。商务局、海洋渔业与农林局等要指导督促餐饮酒店推出一批简约、实惠、有特色的宴席菜单,提供适合大众消费的宴席套餐。积极鼓励引导酒店走进乡村承办婚礼宴席;建有文化礼堂、家宴中心的村居,要鼓励倡导群众在文化礼堂、家宴中心举办简约宴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要对餐饮酒店开展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检查等,同时要做好农村家宴中心的建设和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经济发展局等要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婚宴婚庆市场价格行为,进一步督促餐饮、酒店建立婚事新办和简约宴席行业自律。二是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铺张浪费要求,提倡相互不随礼或低标准随礼往来,制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相关表格,倡导社会群众参照公职人员执行人情随礼封顶制,引领社会新风尚;提倡乔迁、生育、庆寿、订亲、升学、谢师等喜事不收礼金、不宴请,制止人情随礼庸俗化、泛滥化,遏制攀比浪费、利益输送等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人情随礼负担。三是推行喜宴“报告、承诺、报备、公示”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宴喜庆事宜事前报告、承诺,事后报备、公示等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前要先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签署《婚宴喜庆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事后向所在单位报备并一定范围内公示宴席时间、人数、桌数、礼金等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要在全域内推行婚事新办、简办承诺制,引导群众操办婚宴喜庆事宜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提倡简约婚礼仪式和公益婚礼,鼓励节约支出助力公益事业,倡导慈善美德、节俭办婚良好新风尚;进一步完善由区、街领导证婚的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机制。
(二)做好婚事新办“三项服务”。一是建成一批新式公益婚礼基地。以金海湖公园为依托,重点打造“风尚金海湖”公益婚礼基地品牌,为群众举办传统中式婚礼、西式婚礼、公园草坪婚礼、集体婚礼等简约婚礼提供场地。滨海新城投资集团要对公益婚礼基地加强管理,完善开放和日常运行机制。各街道要发挥文化礼堂移风易俗阵地作用,打造一批功能完善、具备举行简约婚礼功能的文化礼堂,积极推行文化礼堂婚礼。二是打造一批安全实用贴心的农村家宴中心。各街道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统筹推进移风易俗和文化礼堂建设等工作,结合实际,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基本设施完善、安全卫生、实用方便又贴近群众的村级家宴中心,并制定相关宴席标准套餐,以满足群众举行简约婚庆及其他喜庆宴席的场所需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要对家宴中心做好建设指导、家宴中心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家宴中心食品安全的监管。三是推出一批新式婚庆服务项目。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酒店、婚庆公司,依托婚礼基地与家宴中心为婚庆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推出一批简朴、时尚、受群众欢迎的婚庆礼仪服务项目,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简约婚礼。组宣(文明办)、民政、工、青、妇等群团结合我区实际,每年组织至少1场以上集体婚礼,引导广大青年婚事新办。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方案,召开相关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通过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婚事新办政策和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街道、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实施。各街道要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出台婚事新办相关政策、制度。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要注重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总结表彰全区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婚事新办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婚事新办工作实现新提升。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区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定恩为组长,负责牵头抓总;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黄伟龙,区党工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福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忠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旭东,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董学德,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姜益祥,区党工委委员、调研员赵立强等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督促指导联系街道和分管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党政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宣传部、机关党委、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文教体工作局、公安分局、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洋渔业与农林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组织宣传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组织宣传部、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宣传部、文教体工作局要联合组建移风易俗讲师团和文艺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移风易俗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各街道要制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反映移风易俗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宣传栏等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刊播,进一步浓厚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的氛围。
(三)加强典型示范。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新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新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的引领示范作用,督促落实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开展婚事新办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最美系列”典型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各街道还要引导村(居),把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具体规定写入村(居)规民约,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使刚性的制度规定成为村民的行为自觉。
(四)加强督查问责。把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例入区党工委、管委会对街道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政府督查、民间监督和媒体跟踪的工作体系,专设督查组,实施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强化“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等重点群体的引导,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
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2.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宴喜庆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
3.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告表
4.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备表
5.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情况公示表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1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一、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操办婚事应当遵守“四个严控”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应遵守从简、节约的原则,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婚宴喜庆操办规模。
1.严控婚宴操办规模。婚事宴请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婚嫁双方合办婚宴的不超过40桌400人。
2.严控婚宴餐饮标准。婚宴餐标每桌不超过3000元,提倡不上高档酒。
3.严控婚事随礼金额。提倡相互不随礼、仪式不铺张,倡导不发订婚红包。非亲人员婚庆礼金(人情红包)收送均不超过300元/人。
4.严控婚事活动车辆。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
(二)操办婚事应当遵守“四个严禁”
1.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宴喜庆,并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2.严禁借其他近亲属名义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以其他形式讲排场、比阔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严禁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
(三)其他喜庆事宜
乔迁、生育、庆寿、订亲、升学、谢师等其他喜事不收受礼金,提倡不宴请。
二、操办流程及要求
(一)执行“承诺、报告、报备”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子女婚宴)的,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按规定签定《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宴喜庆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附件2),填报《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告表》(附件3),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应填报《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备表》(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二)实行操办情况公示。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情况进行公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各单位落实婚宴喜庆事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把规范操办婚宴喜庆事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落实对分管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的提醒、教育、监督、管理职责。
(四)接受群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0577-86996968)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
(五)严格责任追究处理。对违反操办婚宴事宜等移风易俗工作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经查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与所在单位年终考核考绩相挂钩;情节严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附件2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宴喜庆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
本人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中遵守以下承诺:
1.操办婚事宴请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婚嫁双方合办婚宴的不超过40桌400人;
2.婚宴餐标城区每桌不超过3000元,婚宴不使用高档酒;
3.婚事操办提倡相互不随礼、仪式不铺张、订婚不发放红包,非亲人员婚庆礼金(人情红包)收送均不超过300元/人;
4.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
5.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宴喜庆,不收受上述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不借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7.不以其他形式讲排场、比阔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8.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9.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报告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
职 务 | |||||||||
报告事由 | |||||||||
报告事项内容 | 拟举办时间 | 拟举办地点 | |||||||
拟参加人员范围及数量 | 亲属 人,非亲属 人 | ||||||||
拟宴席桌数 | 桌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单位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报告表由本人亲笔填写;2.报告表应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10个工作日前报所在单位报告,科级干部同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宣传部。
附件4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备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职 务 | ||||||||||
报备事由 | ||||||||||
报备事项内容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
参加人员范围及数量 | 亲属 人,非亲属 人 | |||||||||
宴席桌数 | 桌 | |||||||||
婚宴餐标 | ||||||||||
费用总额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单位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报备表由本人亲笔填写;2.报备表应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单位报备,科级干部同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宣传部。
附件5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情况公示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职 务 | ||||||||
操办事项 | ||||||||
操办情况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
参加人员范围及数量 | 亲属 人,非亲属 人 | |||||||
宴席桌数 | 桌 | |||||||
婚宴餐标 | ||||||||
费用总额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