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城街道华山路、银山路、海荣路、琴棋山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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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海城街道华山路、银山路、海荣路、琴棋山路路灯工程,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题会议纪要【2018】21号文件、海城街道办事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城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范围:华山路、银山路、海荣路、琴棋山路路灯建设等,具体详见清单说明和施工图; 2.3 工程投资:投资金额约122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①②两项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有意投标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提交“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项目经理本人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核对,时间: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30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上江路145号1幢5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9226101040009312。 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小额招投标中心网银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到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若因投标截止前一日16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中心不能及时开具收据、排队领收据等原因耽误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收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7-86588660 18267858169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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