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街道下河儿滨水公园品味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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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街道下河儿滨水公园品位提升工程已由温浙集(开)管[2018]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址位于沙城街道辖区内,招标控制价为216.0039万元;工期 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雨水管修复、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园林中级职称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介绍信”,购买标文等资料,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地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江路145号1栋5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3000元整。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9226101040009312。 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小额招投标中心网银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到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若因投标截止前一日16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中心不能及时开具收据、排队领收据等原因耽误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16日9:30,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工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77-86588667/1506789837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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