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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街道庄泉河、中横河(天津-新河)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13 08:56:34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字号:[ ]

1.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2.工程名称:天河街道庄泉河、中横河(天津-新河)河道清淤工程

3.工程地点:天河街道岙底沙河

4.工程概况:庄泉河河道全长690m,清理淤泥、建筑垃圾约2374m³;中横河河道全长2175m,清理淤泥、建筑垃圾约11152m³。招标控制价1016607元。

5.招标内容、范围:庄泉河主要对河道690米范围内进行清淤;中横河(天津-新河)主要对河道1980米范围内进行清淤,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工期要求:合格、 40日历天。

7.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独立法人。

8.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

9.其他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领取时间及地址:

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7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上江路125号6楼)。

③保证金:贰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局)四楼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下午2时45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13.代理单位联系人:齐贺   手机:15088550610     电话:0577-89228910


附件:

发布资料  庄泉  中横.zip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