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108-3号地块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向本局提出规划核实申请。 该项目原许可1#车间建筑面积1187.81㎡.许可计容面积1187.81㎡。后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温开审批规许字第024号,变更1#车间许可建筑面积1279.62㎡,许可计容面积1279.62㎡。竣工实测1#车间建筑面积1277.58㎡。实测计入容积率总面积为1277.58㎡。与许可证及附件有变化的地方: 1、建筑工程1#车间总建筑面积比许可面积减少了2.04㎡。实测计容面积比许可面积减少了2.04㎡ 2、该项目室外地坪设计高程为5.10米,现场室外地坪实测高程为4.91米;室内设计高程为5.45米,室内实测高程为5.34米。该工程项目的绿地率规划要求是15.00%,实测绿地率为16.17%。该工项目的停车位规划要求是56个,实测停车位99个 我局对该项目拟作规划认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6996115,85851230) 特此公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