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滨海园区滨海五道(滨海十六路至滨海十八路)进行滨海五道(滨海十六路至滨海十八路)市政燃气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中心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699611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附件: 滨海五道(十六路至十八路)管线位置.rar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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