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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再升级 公告期缩短至20天
时间:2021-01-26 14:07:43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为破解企业注销难点,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注销便利化行动方案及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规定,目前经开区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时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

此项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提高企业“退出市场”效率,同时在适用地区、适用范围、注销流程等方面也再次扩容优化,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一是扩大适用地区。根据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相关业务规则,由原先杭州、宁波、义乌三地扩展至全省范围适用。二是增加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上述类型的分支机构。三是注销流程更便。企业可自行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申请“简易注销”,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仅需20天,申请人可以实现一网申请、一次办结。在此期间可进行多次简易注销,针对审核时的异议信息可在给出人工判断后选择是否可继续流程,并可单独补正公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