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2003/2021-0221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温浙集(开)管﹝2019﹞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年度新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政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于05月08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材料。
(二)经开区科技局自申报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查。
(三)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开区科技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四、注意事项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按规定不享受本政策,当年未参加“亩均论英雄”评级的工业企业暂缓政策扶持,待次年“亩均论英雄”评定级别后给予政策兑现。
五、联系人
政策咨询联系人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陈 佩 85851779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
温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陈 驰 88960883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