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22-01267 | ||
组配分类 | 派驻机构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简称 |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 联系方式 | 0577-85851258 |
负责人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3:50-16:50(冬令时:8:30-12:00,14:20-17:30) | ||
机构职能 | |||
单位介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4〕2号)和《关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温市编〔2014〕81号)规定,成立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牌子),既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也作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处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内设五个机构: (一)综合科,电话:85851258; (二)行政审批科,电话:86992201; (三)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电话:85851237;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电话:85851239; (五)稽查大队。下设四个派出机构:星海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85851250,沙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86838319,天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55562314,海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85227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