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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8003015157/2023-0007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重要公告(温州湾新区与龙湾区市场监管事务调整)
时间:2023-03-31 15:46:30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温州湾新区的批复》(浙政函〔2022〕1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温州湾新区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要求,结合《关于龙湾区和温州湾新区市场监管事务调整的通知》(温市监〔2023〕10号)文件内容,现就温州湾新区和龙湾区市场监管事务调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温州湾新区和龙湾区市场监管管辖范围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湾新区分局(以下简称温州湾新区分局)和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龙湾区局)管辖范围以温州湾新区划定区域为界,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市场监管事务。

温州湾新区分局管辖范围: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温州市龙湾区与瑞安市交界处、滨海二十五路、瓯飞一期(北片)南堤,西至茅竹岭、瓯海大道以北、滨海大道以东,北至瓯江南堤,

龙湾区局管辖范围:龙湾区行政区划内,滨海大道和茅竹岭以西、瓯海大道以南,以及同一村居的瓯海大道以北部分(除中国眼谷外)。

二、温州湾新区分局站所设置及市场监管相关事务调整

温州湾新区分局下设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等3个直属市场监管所。

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范围:东至滨海大道(228国道),南至瓯海大道,西至茅竹岭,北至瓯江南堤。

直属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范围: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滨海八路,西至滨海大道(228国道),北至瓯江南堤。

直属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范围: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温州市龙湾区与瑞安市交界处、滨海二十五路、瓯飞一期(北片)南堤,西至滨海大道,北至滨海八路。

新区范围内市民朋友办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前往温州湾新区分局审批窗口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其他市场监管业务前往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湾新区分局,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七楼,咨询电话:0577-85851258;

温州湾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二楼,咨询电话:0577-86992201;

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南洋大道规二路2号浙南云谷K幢三层,咨询电话:0577-85850750;

直属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明珠路850号星海街道办事处内,咨询电话:0577-86901295;

直属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八楼,咨询电话:0577-86999935;

调整事项自3月31日起开始实施,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