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008003015157/2024-000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湾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运行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4-02-21 11:16:47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访问次数:

根据项目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温州湾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运行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温州湾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运行项目相关服务,预算费用控制在29.8万元以内。

二、项目内容

协助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运行项目各项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承担温州湾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功能,配合管理部门完成知识产权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温州湾新区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运用等指标;

2.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协助温州湾新区企业知识产权快速援助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仲裁调解;

3.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统计跟踪服务,提供辖区内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等动态,建立专利导航及海外专利预警机制;

4.向温州湾新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协助调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5.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承担温州湾新区知识产权培训任务,提供课程、师资等资源,为温州湾新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6.配合完成温州湾新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相关工作;

7.协助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向申请认证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协助企业通过认证快速通道,加快认证速度;

8.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工作。针对温州湾新区重点产业,组织申报省、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工作;

9.承担温州湾新区委托的知识产权战略、专利导航等其他有关项目;

10.完成温州湾新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允许再转移给其他第三方实施;

5.有参与过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工作运行工作,以及拥有国家或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成员的单位将优先考虑。

四、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法人资质;2、初步意向合同及报价。

五、审核聘任

我单位将统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测评、打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合作单位。我单位将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公示期5日内,公示结束停止接受报名材料。如有意向的单位请将材料投递至温州市龙湾区浙南云谷K幢302室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知识产权所(资料袋标明:知识产权运行保护   联系人:林吟莹,联系电话:85237728;监督电话:85850750)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