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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8003015157/2020-0019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0-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解读《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07 11:24:38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文件制定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省市相关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相继颁发出台,温州市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期结束,民办教育迎来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新阶段。为了适应新法新政的贯彻落实,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扶持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下同),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

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及9个配套子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制定的《意见》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属性与市场方向兼顾,坚持精准扶持与规范管理并举。《意见》分7部分,共23条,主要包括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加快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正式发文公布之日后30天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应毅胜  85851611


原文件阅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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