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加大群租厂房和厂中厂突出安全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区安监局四举措加强租赁厂房安全管理,有效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转型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是明确厂房租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出台《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加强租赁厂房安全生产管理 打造共享安全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厂房租赁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出租方、承租方和转租方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到位。
二是打造共享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为切实解决租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匮乏,事故风险管控低,安全生产技术推广缓慢滞后等共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区安监局深入开展优化企业生产安全服务,提升租赁厂房本质安全水平,以打造“共享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租赁厂房在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风险防控、安全技术、安全服务、责任保险、物业管理七个方面做到统一管理,配备统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七统一、七到位”,成功打造新川厂房租赁示范小微园。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始终对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完善“双随机”执法制度,加大对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优先予以彻底拆除;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及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采取断电等措施;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终止租赁;对于逾期未办理相关证照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租赁厂房安全生产管理。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方式方法,以微信、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为平台,强化舆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送教入企,加大对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教训,大力宣传厂房租赁安全的重要性,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